阅读文章

能否以两个申请人的名义,共同提出一份办理商标注册的申请手续?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6-07   
  不能,因为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只能有一个。因此,如果一个商标确需由两个法人共同使用,应当以一个法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然后再许可给另一法人使用。即使同一个法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也应当照此办理。
  


上一篇:目前中国商标注册采用什么分类形式?
下一篇: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是否必须委托国家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企业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专 业 律 师

  河北石家庄律师
  公民律师企业律师
  专业诉讼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民私人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离婚律师
  专业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人身伤害律师
  专业索赔律师
  专业调查律师
  金融专业律师
  银行保险证券
  建筑专业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
  专业税务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权专业律师
  专利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专业律师
  法律参谋律师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