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
(二)受让烟草制品、人用药品的注册商标时,受让人必须附送相应的证明;
(三)转让人必须将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而不能转让一部分、自己再留一部分使用,或者将另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四)商标所有人如果已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办理转让之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
| 金融 | 证券 | 建筑 | 房地产 | 采掘业 | 制造业 | 商贸业 | 外贸 | IT业 | 物流 | 广告 | 服务业 | 餐饮娱乐 | 农林牧渔 | 文化体育 |
|
| 首页 | 了解我们 | 我们动态 | 律师关注 | 律师提醒 | 企业参谋 | 资料下载 | 友情提示 | 社会责任 | 服务领域 | 服务理念 | 联系我们 |
| 法务 | 注册公司 | 签定合同 | 尽职调查 | 融资投资 | 股权转让 | 改制重组 | 兼并收购 | 公司上市 | 外商投资 | 破产清算 | 法律顾问 |
| 纠纷 | 债务纠纷 | 合同纠纷 | 商标纠纷 | 专利纠纷 | 版权纠纷 | 商业秘密 | 不当竞争 | 劳动纠纷 | 合伙纠纷 | 涉外纠纷 | 商业犯罪 |
| 永信律师网 → 永信商务律师网 → 纠纷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商标常识 | 业务委托咨询:13703115670 |
|
|
||||||||||||||||||
| 永信律师网 银河律师网 刑事律师网 债务律师网 离婚律师网 交通律师网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专利代理 房地产律师 商务律师网 |
|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