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什么是《商标法》所指的“商标的使用”?用什么作证明?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6-07   
  商标法所指的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使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下列物品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明材料: 

    (1)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 

    (2)带有商标文字或图样的广告、样本、产品说明书; 

    (3)带有商标文字或图样的各类交易文书(发票、合同、报关单等);

    (4)带有商标文字或图样的商品包装或容器;

    (5)带有商标文字或图样的展览会、交易会、服务场所的照片;

    (6)带有商标文字或图样的报刊、杂志、宣传材料,等。
  


上一篇:商标法中诸多的时间期限如何起算?
下一篇: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证》?其法律效力如何?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企业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专 业 律 师

  河北石家庄律师
  公民律师企业律师
  专业诉讼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民私人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离婚律师
  专业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人身伤害律师
  专业索赔律师
  专业调查律师
  金融专业律师
  银行保险证券
  建筑专业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
  专业税务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权专业律师
  专利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专业律师
  法律参谋律师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