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是否备案有何关系?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6-07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非法定要式合同,但应当依法报商标局备案。未备案的,其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备案为合同生效条件的则为要式合同,那么,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则不能生效,故没有法律效力。
  


上一篇: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工商局能否应投诉人的请求撤诉,并免除对侵权人的处罚?
下一篇:在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内,他人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企业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专 业 律 师

  河北石家庄律师
  公民律师企业律师
  专业诉讼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民私人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离婚律师
  专业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人身伤害律师
  专业索赔律师
  专业调查律师
  金融专业律师
  银行保险证券
  建筑专业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
  专业税务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权专业律师
  专利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专业律师
  法律参谋律师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