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律师网公民房产维权

未成人是否可以购房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6-05   
    社会上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的现象并不少见,那么,买房作为一种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未成年人作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有权作出呢?

    本文中所指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6周岁至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完全平等,因此,所有公民,不管其年龄、性别、信仰及精神状况,他取得权利(包含所有权)的能力都是平等的,任何人无论他有否正常思维作出判断,其均有权获得所有权,因此,未成人可以购房,其购房后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依法得到保护。

    由于购房在我国目前社会生活中属于比较重大的经济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且购房合同内容涉及法律关系较复杂,因此,未成年人购房的所有行为都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一般在购房合同及房地产登记部门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上,不仅记载着房屋所有权人,即未成年人的姓名,且记载着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但法定代理人并不因此享有房屋所有权。



上一篇:购买别墅应当注意事项
下一篇:购房人如何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本专业律师业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律师
  手机:13703115670
  电话:0311-86218812
  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
  邮编:050011
【永信律师网】 河北法律综合网站 = 河北专业律师网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