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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他人之邀去讨债因口角纠纷殴打债主又用刀捅伤劝驾群众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5-12-01  中国法院网  王祖军
   受他人之邀去讨债的陈志勇,因口角纠纷殴打债主,又用刀捅伤劝驾群众。12月25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陈志勇被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今年34岁的陈志勇,家住湖北省老河口市秋风路。2003年9月6日上午8时许,家住老河口市航空路的居民王建华邀约陈志勇到谷城县银城宾馆的美容美发屋,找在此工作的南漳县吴集镇村民李某要借款。因李某否认此事,王建华就打了李某数耳光。此时在该宾馆住宿的谷城县城关村民李成等人前去劝阻,陈志勇见状从腰间拔出水果刀,威胁李成等人不许管闲事。李成见后上前夺刀,陈志勇持刀刺中李成腹部,经法医鉴定,李成受伤后医院行剖腹探查术,肝脏破裂行肝修补术,属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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