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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非法行医罪”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5-11-30   

    非法行医罪的规定见于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行医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无医师执业资格从事营利性的诊疗活动,并造成了严重后果,如冒充医师在医疗单位从业、挂牌行医、在药店坐堂看病等,犯罪主体是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自然人。本案中,薛进及其诊所医师裴守婷均持有河南省卫生厅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薛进及其诊所医师的医疗行为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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