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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欠债务可否由其分公司代偿?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13   
    所谓分公司,也就是许多大型公司内部所设置的业务分布于各个地方,甚至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可以说分公司的业务、资金、人事均收到总公司的统一管辖与安排,因此分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本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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