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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债作股什么情况下视为投资?什么情况下视为集资?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13   
    如果协议明确风险责任、分享利润以及未规定偿还本金的,应当视作投资处理,承担风险责任限于投资额内,投资人享有收益权利,不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如果协议明确届时还本的,应当作为集资处理,到时还本,但对已分得的利润,扣除应得利息,冲抵本金。对于股东地位,如果经过公司股东会议的程序确认其股东身份或享有经营管理权,则应当认定其为股东,否则不应确认其股东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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