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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告诫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尽快撤离事故现场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5-11-29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今天(15日)下午通报了一宗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及时撤离现场,致使被另一辆车碰撞而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6月4日广汕公路增城市朱村路段发生大客车和小客车追尾相撞、车辆轻微损坏的交通事故。由于肇事车辆和乘客没有及时撤离事故现场,结果又被另外一辆车碰撞,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4人轻伤。
  交警部门提醒是机动车驾驶员,对发生仅造成车物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驾驶员在做好车辆的位置标记或主要痕迹标记后,要尽快撤除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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