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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哪些条件税务机关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13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税务机关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只能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适用,对于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则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3)纳税人在限期内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
   (4)纳税人不提供或没有能力提供纳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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