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购置税税款应当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一次缴清。“购买之日”即纳税人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进口之日”即纳税人保关进口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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