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二)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千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应载于公司章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