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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买卖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07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下述情形: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中对买卖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进行明确规定,充分地体现了法律平等地保护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合同中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的风险,同时有利于促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相互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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