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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有什么不同?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07   

   录像作品,实际是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往往导演、摄制者等相关人员的艺术性创造在内;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该制品往往是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喝表演比较机械的加以录制,经过必要的技术处理制作而成。由此可见,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在摄制过程中是否包含创造性,故两者的创作者享有不同性质的权利,即录像作品的作者享有的是著作权,而录像制品的制作者享有的是录像制作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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