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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权力实施的不正当行为能提起民事诉讼吗?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07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上述规定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对此行为由其上级机关进行处理,故被侵害的经营者对此提起的诉讼,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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