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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媒体能否成为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4-07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广告的经营者”包括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故这些媒体明知或应知经营者利用广告等对其商品引用误解的虚假宣传,仍然为其设计、制作、发布的,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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