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律师网公民索赔案件消费维权

电信企业擅自增加资费标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4-06   

    电信企业有以下行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1、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2、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3、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4、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5、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6、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41、75条


上一篇:什么情况下电信企业不得征收线路故障期间的电信费用?
下一篇:天然气公司以购买其灶具为通天然气的前提的做法合法吗?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本专业律师业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律师
  手机:13703115670
  电话:0311-86218812
  单位: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
  邮编:050011
【永信律师网】 河北法律综合网站 = 河北专业律师网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