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律师网公民索赔案件人身权利

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4-06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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