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律师网公民索赔案件人身权利

公民死后是否享有姓名权?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4-06   

      姓名权与人身权不可分离,具有很强的专属性,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死后不再享有姓名权。
      如果,公民死后,有人假冒其生前姓名从事某些活动,则是侵害了死者的名誉权,而不是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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