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律师网公民民事诉讼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应由哪一个法院管辖?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4-06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可选择向这三个法院中的一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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