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依情况而定。大多数情况下,中止诉讼的事由是可以克服或消除的,法院就会恢复诉讼,中止前进行的一切诉讼行为仍然有效。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诉讼可能就此终结。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其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或是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诉讼无法进行下去,只能终结。另外,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都会导致诉讼的终结。
| 永信律师网 银河律师网 刑事律师网 债务律师网 离婚律师网 交通律师网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专利代理 房地产律师 商务律师网 |
|
| 公民 | 家庭继承 | 离婚纠纷 | 索赔案件 | 交通事故 | 消费维权 | 人身伤害 | 房产维权 | 刑事辩护 | 民事诉讼 | 刑事案例 | 民事案例 |
| 企业 | 债务追讨 | 商帐管理 | 纠纷处理 | 经营避险 | 合同法务 | 知识产权 | 税务筹划 | 律师提醒 | 企业法理 | 企业关注 | 法律顾问 |
|
|
||||||||||||||||||||||||||||||||||||||||||||||
| 永信律师网 银河律师网 刑事律师网 债务律师网 离婚律师网 交通律师网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专利代理 房地产律师 商务律师网 |
| 【永信律师网】 河北法律综合网站 = 河北专业律师网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