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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送达?

http://www.lvsh.net  永信律师网  2006-04-06   

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登报、张贴公告等方式告知受送达人诉讼文书的内容或通知其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公告送达须在公告期满后才发生送达的效力,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五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形。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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