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是指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本人。直接送达还包括下列几种情况:1、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时交给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2、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它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交其诉讼代理人签收;4、受送达人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可交其代收人签收。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1、83、84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