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紧急避险行为前提是正当的,行为人主观动机是为了使其他的合法权益摆脱危险,免受损害;也由于紧急避险行为一般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人对避险行为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行为难以控制,以至其行为的结果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种损害也不是行为人所希望发生的,所以刑法规定对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永信律师网 银河律师网 刑事律师网 债务律师网 离婚律师网 交通律师网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专利代理 房地产律师 商务律师网 |
|
| 公民 | 家庭继承 | 离婚纠纷 | 索赔案件 | 交通事故 | 消费维权 | 人身伤害 | 房产维权 | 刑事辩护 | 民事诉讼 | 刑事案例 | 民事案例 |
| 企业 | 债务追讨 | 商帐管理 | 纠纷处理 | 经营避险 | 合同法务 | 知识产权 | 税务筹划 | 律师提醒 | 企业法理 | 企业关注 | 法律顾问 |
|
|
||||||||||||||||||||||||||||||||||||||||||||||
| 永信律师网 银河律师网 刑事律师网 债务律师网 离婚律师网 交通律师网 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 专利代理 房地产律师 商务律师网 |
| 【永信律师网】 河北法律综合网站 = 河北专业律师网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