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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期限已过 煤电僵持仍未解各地做法迥异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3-02  新京报 

  2月28日晚11时,某电力集团一总经理的电话仍在响个不停。此时,他一边向记者介绍有关情况,一边“遥控”指挥旗下电厂在山西晋东南的谈判。到次日零点,电厂与晋东南主要矿区的谈判终以价格分歧而失败。

  这天晚上,这位总经理与其他几大电力集团负责电煤合同签订的几位总经理聚在了一起。此时已经是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煤电企业在今年2月完成全年电煤合同和运输合同签订任务的最后时刻,但五大电力公司的全年电煤合同并没有按发改委的限期完成。

  据他们介绍,目前只有陕西、重庆的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全部达成了正式的含有价格协议的2006年煤炭购销合同;煤电之争中最关键的山西省与电力企业就价格达成一致的合同占总计划的64%;安徽签订了含有价格协议的意向合同。

  据记者了解,昨日,发改委就此事召开了紧急秘密会议,拟在继续加强对煤电企业的协调力度的同时出台新的协调政策。

  山西电煤每吨平均涨9.2元

  记者昨日从山西省煤炭销售办公室获悉,目前山西省的计划内电煤总量为2.1亿吨,目前达成价格协议的煤炭购销合同为1.35亿吨,占总计划的64%,但各煤矿与电厂达成的合同价格因区域原因从不涨价到每吨上涨40元不等,如果按煤矿提出的涨价要求全部能够兑现进行统计,2006年山西省煤炭购销合同价格每吨平均上涨9.2元。

  据一家电厂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的煤电之争的矛盾焦点主要聚集在煤质好、价格低、客户群广泛的山西省晋东南的潞安、晋城和阳泉,这三个地区的电煤数量大致为2000多万吨,如果这三地的谈判有所突破,其他各地区煤电合同将很快随之达成。

  2月26日,晋东南地区煤矿眼看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大限已到,向其电厂客户发函,称鉴于双方签订2006年煤炭购销合同未达成价格协议,按国家发改委规定,在2月底前不签署价格协议将取消合同,按铁路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正常发送的将取消其重点运力资格。收到函件的各电厂燃料负责人纷纷于2月27日、28日冒着大雪赶往山西晋东南,尽管煤矿逐个与各电厂进行了谈判,但因煤矿坚持煤炭价格每吨上涨25元-40元,而电厂难以接受这一涨价幅度,该地区大部分合同终于没有达成。

  山西省煤炭销售办公室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山西省属于煤质优、价格低的地区,尤其是供应华北地区电厂的煤价最低,比其他地区平均每吨低50元。所以煤价应该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但这些地区的电厂是“特殊区域”电厂,因而谈判难度很大,因此很难确定每吨上涨40元的涨价要求是否能够达成。

  陕西合同电煤免征价调基金

  陕西方面的情况另有“特色”。据该省工业交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去年陕西省供省内电煤价格受全国煤炭市场价格影响,电煤价格每吨上涨68元,上调幅度较大,在缩小了省内电煤与出省煤炭价格差距的同时,给发电企业的经营也带来一定困难。

  据介绍,去年煤炭企业虽得益于价格总体水平上调,让陕西煤炭企业的效益有较大幅度提高。陕西省2006年省内电煤合同签订基本原则达成共识,煤电双方一致同意,今年电煤价格继续维持去年25元/吨的水平。

  按照《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办法》规定,各煤炭企业要照章交纳煤炭价调基金,但如果由煤炭企业承担,企业历史欠账太多的矛盾难以缓解。如果用提高电煤价格的方法由电力企业承担,那么在2005年省内电煤尚有40.9元/吨没有实现煤电价格联动,在企业成本增加很大,亏损严重的情况下再承担15元价调基金,将不堪重负,无法保证对省内电煤的正常供应和稳定发电。为稳定煤炭市场价格、缓解省内供求矛盾,省内电煤将免征煤炭价调基金,或收取后全额返还给煤炭企业。

  另外,记者从安徽一些电厂了解,安徽省也已经达成了不涨价的意向合同

  河南建议强制执行发改委政策

  河南省煤炭工业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国家发改委既然下达了强制命令,就应该切实执行,没有达成价格协议的合同,按规定取消合同,否则会影响政策的权威性。

  据了解,河南电煤主要供应湖南、湖北、河南和江西四地区。2月24日到28日,河南省组织了煤电企业供需双方订货会议,提出今年电煤价格根据市场形势平均每吨上涨10元左右,但相关电力企业仍然是只谈量不谈价,导致合同到了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后时刻仍然没有达成。

  河南省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煤炭专家李朝林则认为,电力行业一方面在争取优惠煤价,另一方面通过煤电联动提高销售价格,向下游客户要效益,提高电力行业利润没有通过加强行业管理,挖潜内部潜力,提高自身经营水平来实现,而是靠压低煤炭产品价格,提高电力产品售价的办法是不足取的。(记者王冰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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