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何庆魁、高秀敏夫妇是《四喜临门》、《卖拐》、《有钱了》等9部电视小品的作者,但辽宁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广州市鸿翔音像制作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书店4被告未经同意,擅自将这9部小品制作成VCD光盘出版发行。为此,何庆魁夫妇分别将4被告告上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判令辽宁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向何、高赔礼道歉。两案中,辽宁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和王府井书店共赔偿何、高各种损失费用17.08万元。
然而,法院判决生效后,辽宁电视台及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却迟迟不予执行,最终在法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相应义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专程向辽宁电视台及辽宁广播电视音像出版社送达了强制执行裁定书,从而顺利执结了这起广受关注的著作权纠纷案。(中国知识产权报 记者刘 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