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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票据诈骗术提醒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6-01-04   
一是对方开出远期汇票诈骗。
按国际惯例,银行汇票必须是即期的和凭票即付的,如果银行开出远期汇票,说明这家银行已不具备即期付款能力,因而也就不具备坚实的信誉保证。
二是对方利用银行存款支票诈骗。
银行存款支票的所有者,从个人、小企业到大公司都有,信用等级可以很高,也可以
很低,甚至空头支票也有可能存在,因而不少人利用空头支票诈骗。
三是对方利用票据期限做文章。
世界各国对票据都有期限的规定,超出期限一般可视为票据无效,在美国超过6 个月的票据就被认为是“陈旧票据”,因而,一些境外公司经常会利用“时间差”,让你收到
票据,但又超过有效期。四是对方利用“伪票”诈骗。这种票据往往制造的跟真票据一样,难辨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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