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一女子与男性朋友通电话即遭丈夫殴打。近日,该女子以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判令离婚。
原告李某(化名)诉称,她与被告刘某(化名)于2003年5月份相识,2004年1月登记结婚,李某以为从此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婚后刘某每晚都三四时才回家,有时甚至一个星期才回家两三次。李某就此认为丈夫有外遇,与之理论,没想到话没说几句就遭到丈夫的一顿暴打。
经过这件事后,刘某更少回家了。没多久,李某生下了一个儿子,李某以为小宝宝的诞生能让丈夫从此改变过来,但丈夫依然我行我素,常因小事而大发雷霆。李某的忍让使丈夫更加放肆,刘某只要发现妻子与男性朋友通电话就会对其殴打。饱受家庭暴力之苦的李某近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丈夫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人离婚,儿子由自己抚养,并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万元。
被告刘某在法庭上承认打过原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儿子由原告抚养,但认为自己没有工作收入,没钱赔给原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是自愿登记结婚,但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告目前没有固定收入。因此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被告按每月300元的标准支付抚养费给原告,直至儿子满18周岁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