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惠州12月5日电(林宝齐李晓敏籍新生)今天上午,笔者从广东博罗县有关部门获悉,近日该县检察院公诉干警在审理一宗抢劫案时,戳穿了该案
辩护律师李某的作伪证行为。
2005年5月4日14时左右,该宗抢劫案被告人陈某驾驶摩托车在博罗县杨村镇一家油漆店门前,手持铁水管将受害人刘某打伤,当场劫取了一部手机。
当天下午17时左右,他又以相同的作案手段在该镇一家茶叶店门前,抢劫了受害人罗某的手机、戒指和耳环。陈某在逃窜时被当场抓获。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以上事实认定是查证属实的,证据确实充分。
11月8日,当该县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抢劫案时,被告人的
辩护律师李某当庭首次出示了陈镜某等3名证人证明陈某在案发当日不在现场的证言。3名证人均以书面称陈某当日在陈镜某的小店中。当庭的翻证使公诉干警感到很意外,如果证人证言属实,陈某将被无罪释放,但陈某明明是在作案现场被当场抓获的。公诉干警感觉其中可能有人在其中作伪证。
11月22日,检察院公诉科办案干警赶到案发地深入调查了解,在当地公安分局的配合下,秘密传讯了陈镜某等3名证人以及被告人的妻子陈伟某。经过办案干警的耐心教育和询问,3名证人说出了真相。原来2005年10月28日,被告人陈某的妻子带了一个
律师(查实是李某)找到3名证人,让他们各自写一份证明,证明2005年5月4日陈某一天都在陈镜某的小店中打麻将。但是3人说不会写,该律师就写了一份让他们照抄。3人以为没什么事,就照办了。经过查证,陈某当天中午12时左右至14时这段时间的确是在陈镜某的小店中,但14时许他就离开了,之后3人也没有看见陈某回到小店中来。
目前,被告人陈某抢劫案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律师李某等人涉嫌作伪证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