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文章

申银万国证券错误划款被判返还400万元

http://www.71.lvshi.org  永信企业律师网  2005-12-04  中国法院网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以下简称抚顺分行)诉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诉安定路证券营业部)财产权属纠纷一案。

    2001年6月28日,抚顺分行接受陈宝胜的委托,向安定路证券营业部在工商银行安贞分理处开立的客户保证金帐户汇入400万元。由于陈宝胜欲购买的山西紫光药业股票一直未能上市,2002年末,抚顺分行按陈宝胜之意与安定路证券营业部协商退汇。因安定路证券营业部拒绝退汇,陈宝胜曾起诉安定路证券营业部还款,二中院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裁定驳回,故抚顺分行起诉安定路证券营业部还款4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2001年6月底,抚顺分行依据案外人陈宝胜的指令,将400万元汇入安定路证券营业部客户保证金帐户。同日,安定路证券营业部在没有抚顺分行指令和授权,也没有与抚顺分行核实的情况下,依据案外人新疆华能公司的指令,将400万元分别划入青岛邦源纺织有限公司及上海有力商务咨询公司的帐上,造成400万元款项无法追回,安定路证券营业部应承担返还抚顺分行400万元的责任。关于安定路证券营业部提出陈宝胜与新疆华能公司法定代表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抗辨理由,因安定路证券营业部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不予认定。据此,二中院判决安定路证券营业部返还抚顺分行400万元及相应利息。 作者: 高志海



上一篇:证券公司超越职权转移客户股票被判赔偿560万元
下一篇:


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请【点此收藏本站】,或把【永信企业律师网】告诉给您的朋友。







专 业 律 师

  河北石家庄律师
  公民律师企业律师
  专业诉讼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民私人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离婚律师
  专业债务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事故律师
  人身伤害律师
  专业索赔律师
  专业调查律师
  金融专业律师
  银行保险证券
  建筑专业律师
  房地产专业律师
  专业合同律师
  专业税务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权专业律师
  专利权专业律师
  著作权专业律师
  法律参谋律师

【永信商务律师网】 河北首家专业商务律师网站 = 业务委托:13703115670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1号图书大厦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邮编:050011  备案编号:冀ICP备05000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