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多年的老熟人竟然潜入我的公司做商业间谍,盗走我的专利,破坏我的销售网络。关键时刻,幸亏法律站在正义这边为我撑腰。”11月7日,深秋时节难得的一个好天气,拿着法院的判决书,长沙市富尔凯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罗建良长吁了一口气,“这下,我们辛辛苦苦钻研出来的专利,终于又可以完整地回到我们的手中了。”
“我们花费巨额资金,用了四五年时间进行科研,研制出富尔凯活动防护窗,又花了四五年才把市场培育起来。产品销路正是看好的时候,没有想到半路里杀出个‘李鬼’——大梁活动防护窗,‘大梁’的产品外形跟我们的产品外形相似,不但产品门店跟着我们的门店跑,还凭借其没有科研成本和用材低劣,恶意降价把我们的市场搅乱。”提起侵权的企业,罗建良就气愤不已,“他们仿冒我们的产品,给我们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这还不包括一些可以预期的利益”。
日前,长沙市中院一审判决:长沙市大梁门窗材料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且赔偿原告罗建良11万多元。